学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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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江西康复医学会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9 来源: 浏览: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我省心肺康复专科护士培训工作,结合目前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培训的需求,由江西省康复医学会统一部署,对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及实习基地进行遴选、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1.江西省康复医学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评审工作由学会办公室与心肺康复护理专业委员会共同承担完成。

2.评审专家组由总会抽调4-6名专家组成,学会办公室配合评审专家组完成评审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的单位,填报《江西省康复医学会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申报书》、自评报告(依据评审标准开展自评,形成文字材料,后附自评得分表)、佐证材料(对应自评报告,对评审得分项提供的佐证材料)、承诺书(承诺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为确保申报材料完整有效,须在申报书、自评报告、承诺书上签字并盖章。

2.纸质材料采用胶装成册,申报书、自评报告、承诺书装订成一册,一式2份,其中1份为原件(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1份为复印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或多册一式1份,提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均须与电子版一致,纸质材料需快递至指定地址。

3.电子申报材料:申报书、自评报告需提交一份文字文档;盖章签字的申报材料合并为一个文档文件,顺序为申报书→自评报告(含打分表)→佐证材料→承诺书,形成1个独立邮编格式压缩文件,以“单位名称(与红章一致)+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命名,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4.申报单位须是江西省康复医学会的单位会员。

三、评审实施

1.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择优评定。

2.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评审程序包括:形式审查、汇报答辩、专家评议等。

3.学会办公室汇总评审专家组的评审结果,报总会审定,经总会会长办公会批准后公布。

4.被评为“江西省康复医学会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及“江西省康复医学会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实践基地”的单位,由学会统一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评审要求

1.严密组织。开展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是促进康复医学事业发展的需要,引导康复机构内涵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申报单位要依据培训基地建设标准,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实事求是提供评审资料,凡在评审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2.严格标准。组织实施培训基地评审,要坚持标准,严格评审,突出内涵重点,从综合管理、教学能力、专科能力和保障能力等四个方面全面评估。

3.把握时效。受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上报评审相关资料(申报书、自评报告、佐证材料、承诺书);专家评审组接受任务及评审材料后按照总会要求按期完成评审答辩并上报结果。

五、联系方式

学会办公室:蒙象强 15970969973

心肺康复护理专业委员会:孙兴兰 13870990190

邮寄地址: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心内一区,孙兴兰,13870990190;

电子邮箱:Xfkfhljx@163.com(江西省康复医学会心肺康复护理专业委员会)

附件1:江西省康复医学会心肺康复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申报基本条件

附件2:江西省康复医学会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评审标准

附件3:江西省康复医学会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申报书

附件4:江西省康复医学会心肺康复护理专科培训基地自评报告

附件5:承诺书

 

江西省康复医学会 

2025年02月19日

主办:江西省康复医学会 电话:0791-88698601 邮箱:JXSKFYXH@163.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永外正街17号